天道(2 / 2)

命之制在气。死者生之根,生者死之根。

恩生于害,害于恩。

愚人以天地文理圣,我以时物文理哲。

人以愚虞圣,我以不愚虞圣;

人以奇期圣,我以不奇期圣。

故曰:沉水入火,自取灭亡。自然之道静,故天地万物生。天地之道浸,故阴阳胜。阴阳相推,而变化顺矣。

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,因而制之至静之道。律历所不能契。

爰有奇器,是生万象,八卦甲子,神机鬼藏。

阴阳相胜之术,昭昭乎进于象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