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(1 / 2)

备胎 渔安知 2536 字 3天前

“可以帮我捡一下名片吗?”他笑得粲亮,冲她举了举杯子,示意她,他腾不出手。

迟墨看了看他,不吭声,也不动弹。脸色极淡。

她不是不能单手举着盘子,空出手来帮他捡一下。但她不愿意。她不喜欢宋家人,就象宋家人也不会喜欢她一样。这是其次,更主要她只是经历少,但并不是不谙世事的女子。

眼前的男人笑容里分明带着些风流意味,那眼里的东西她看得明白。换句话说,这男人正在对她“放电”试图搭讪。并且很显然是花丛老手,业务娴熟!

但一个宋家的人跑来向她搭讪?

她不回应,态度冷淡,男人似也不恼,依然勾了嘴笑眼潋滟。然后他将一只手上的鸡尾酒朝她递来。

“你好!我没有恶意,交个朋友可以吗?我叫宋霖,雨林的霖。”

来者正是宋苒的胞弟,章聿安的小舅子宋霖。因故来迟的他到这里除了代表宋家捧个场,更缘于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忙,工作压力很大,他需要放松。

与姐姐,姐夫打过招呼聊了几句以后,他便不想再浪费时间。然转了一圈,他意兴阑珊。直到他看见迟墨。

他想,这个还不错,看着挺纯的。虽然面前的女人,叫他感觉有点莫名的眼熟,但却又完全记不起,是不是有在哪里遇见过?

瞥一眼身前这杯色彩缤纷的鸡尾酒,迟墨语声更淡:“抱歉,我不喝酒。”

她希望他能看懂眼色,赶快离开。

“来酒会,不喝酒?”宋霖笑,用一种蛊惑小女孩的语气微低了声道:

“只是鸡尾酒而已!不醉人的!要真醉了,我送你回家!”

他将“我送你回家”这几个字说得格外的轻,仿若男女间的爱语呢喃,配上他刻意暧昧的眼神,十足挑逗。

迟墨闭紧嘴巴,不准备再做任何回应,只等着周茉过来。

另一边,时不时就要盯迟墨几眼的宋苒,将这一切全看在眼里。而眼见非美女不起兴头的宝贝弟弟,竟然去撩迟墨并且显见的碰壁,宋苒差点做不好表情管理,当场失态!

眼角余光瞥见宋苒似乎隐现激动的神情,章聿安皱眉,随即他不自觉跟着望过去,登时他的眉头皱得更紧,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。

宋霖瞧着面无表情的女人,勾了勾唇正待开口,一道冷冰冰的声音插了进来:

“宋先生,不想出丑的话,我劝你赶紧走!”周茉俏脸冷沉,话说得极不客气。

而宋霖看见她,明显一愣。

两人对视几秒,他倏尔一笑,顺手将手上的酒,都放进一旁路过的工作人员端着的托盘里。随后他两手举起来,做了个竖白旗投降的姿势,笑着离开。

“墨墨姐我们出去透下风,这会场乌烟瘴气的!”

迟墨看她脸色不对,连忙道好放下餐盘。两人来到顾氏大楼后头的盆景园里寻了张长椅坐下。

“小火,你怎么了?我感到你心情不好!你和他认识?我说宋霖。”

自认识周茉以来,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个总是阳光开朗,爱笑爱闹的姑娘面上出现这样的表情。

“前男友,我的狗屎初恋!”周茉口气厌恶道。

迟墨一怔,是真没想到。

“你也看到了,他生了那么一张脸。追我的时候,一天送三束花,出去会先帮我拉椅子,夸我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子!还会在我宿舍楼下吹口琴,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叫我的名字,说‘我爱你’!”

周茉嗤笑,面露自嘲:“刚自小镇里头出来的姑娘哪见过这个!又年少无知,仗着自己还有几分姿色,就以为自己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!明知他是玩咖,是花花公子,是将车停在我们大学门口专为猎艳的富二代。却总以为自己独一无二,能让浪子回头!”

迟墨安静的倾听,没有说话。

宋霖确实生得好皮囊。扮正经起心要骗小姑娘时,应该是个很能唬人的贵公子模样。而这种一笑又满脸风流相,眼睛会开桃花的男人,哪里会是个好的!

“张爱玲说得对!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里面装的都是虱子。说的就是宋霖这样的!西装革履衣冠楚楚,光鲜体面人模狗样!其实狗屎一坨!他追我一年,我委身给了他。起先他对我还不错,后来想想,大概是因为那会他还没有厌倦我的身子!”周茉摇摇头,神情悔恨:

“是我蠢!平白上演一出纯情少女遭遇渣男,失身又失心的狗血故事!真是蠢呐,愚不可及!象宋霖这样的富家公子哥,乍见之欢,就能投入一段感情。不,对他们那是感情吗?不过见色起意,贪个新鲜;不过为的身体&盛宴,感官&之乐!”

“和他上床不到半年,他就劈腿有了新欢。我去找他,他用完全陌生的表情,完全陌生的语气对我说:‘分手吧!’给我十万块的分手费。‘可是我爱你呀’,我对他说。知道他怎么回的我吗?”

“爱我”周茉学着宋霖凉薄的语气:“爱我的人那么多,我爱得过来吗?宝贝儿听话,别找没趣!女人青春没几年,趁年轻,赶紧找下家去啊!别在我这浪费时间,白误了好时光!”

迟墨听得蹙眉,伸手抱了抱她安慰道:

“烂人,早分的好!他配不上你。”

周茉点头。有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泥沼!很不幸她曾身陷一个名为“宋霖”的泥沼。不幸中的万幸是她走出来了,及时止损!

“我猜,他就是你心中的头号渣男?”

“嗯”周茉一声长叹:“近两年的青春啊,喂了狗!”

稍顿后,她接道:

“墨墨姐,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?我只要想到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人渣,我就恨不得穿越回去杀了那个时候的自己!”喜欢这样一个人,实在不堪回首!

“信男人,你不如信鬼!我算是看穿了,喜新厌旧是男人的本能!而本能又怎会改变!墨墨姐,你知什么是本能?本能是养不熟的,它需要的是投喂。满足它,是你唯一能讨好它的方式。

就象你养一只猫,你养它很久,但总让它吃不饱。这时来一个陌生人,只要给它几顿饕餮大餐,喂饱它。它就会跟着人走,这就是本能!本能是不会变的。所以男人一辈子都追逐刺激贪念美色。”

感受到她的悲观,迟墨想开口劝劝,毕竟还只有二十二岁的姑娘。太年轻,不该为了一个烂人影响自己以后的人生。

可她张了张嘴,却又不知该如何劝说。因她自己也是感情中的失败者,并且,她也不信男人……

现在的她,做不到相信男人。

一时间,两人都没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