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章 光头(2 / 2)

开海 夺鹿侯 1212 字 2天前

他想不到这样遇伏的情况,敌军也想不到这样伏击的情况,明军先头还未进入伏击圈,更别说原本想要直接冲击的中段,也就是邵廷达所在的中军了。

“养儿速去后军把兵聚起来,分五哨,在后面迭阵前行护着你爹。”

这若是在平原开阔地,一字长蛇阵非但没什么局限,相反还能前后包抄夹击敌军,但热带密林的破路上,没留给军阵太多腾挪躲避的余地。

小牛犊子般的病秧儿可不像莽虫这般贪图享受,没放下战事将临战将最基本的素养,甲胄都在身上好好披着,听到莽虫的号令当即抱拳领命去了。

这世上孝顺有千百种,被杀父仇人养大的病秧在南洋旗军营地里长大,却恰恰相反地对血缘比旁人了解更多。

最早别人叫他土匪的儿子,后来变成强盗的儿子,如今人们说他身上流着叛军的血。

他可以看见,有一日人们会因畏惧他的权势而不敢再称他生父是土匪、强盗、叛军,卫里小孩甚至已经不知道他的父亲曾追随过谁、做过什么。

权势不单单能改变将来,权势也能扭转过去——于病秧儿而言,这就是最大的孝顺。

人们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是孝之始也。

却只有少数人知道下一句。

是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为孝之终也。

“我去了!”

篝火映照在病秧儿领兵返身的背影,邵廷达失去眉毛的眼转向前方,远处前番爆出铳声的方向,鼓槌丢给家丁,在众人侍奉下穿戴甲胄,凝起眉头道:“管他前面是什么,聚兵列阵,他就是天王,老子也把他军阵扯个稀巴烂!”

战鼓响起,光头部队在行动。

邵廷达部下军官在夺取白古要塞的战事中穿越火海,没剩几个还有头发的,吕宋旗军更是简单,莽虫直接下令部下把头发剃了、眉毛刮了。

有些命令陈沐不能去做,但有陈沐护着的邵廷达这么干倒没啥影响,转眼便有一群光头汇集在大光头身边,各个手抱笠盔整齐划一地扣在脑袋上,自地上举起一面面战旗,三百余人的军阵已在极短时间里列阵完毕。

邵廷达这时候倒有些好奇了,他不知道对面的敌军在做什么,自铳声响起好一会居然没有进攻。

如果是陈沐,此时会判断敌军已在前面设好埋伏,我们应该维持阵形,准备御敌;可他是邵廷达,邵廷达是不会这么想的,他只觉得敌军现在已被他部下飞快集结的速度惊呆了,吓得连马都不敢乱动,一个个伸长脖子等着挨宰呢。

“还等什么,闻鼓声向前进发,就算遇伏也不必怕,病秧儿在后面迭阵支援。”莽虎将军一手持手铳一手提水磨精锻雁翎腰刀,迈步向前高声喝道:“全军没有别的命令,不论前面是谁,不管他有多少含鸟猢狲,军令只有一个,向前,向前杀到白古城下,吓死他们!”